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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推荐2009-2010年度厅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12

  各支部:

  为庆祝建党九十周年,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厅直机关党委通知要求,经研究,组织开展我局2009-2010年度厅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范围:凡党的关系隶属我局党委的基层党组织、正式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范围:从事党务工作的专兼职干部,含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副书记,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党务专职工作人员。在职厅级党员领导干部不在推荐范围。

  3.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不交叉推荐。

  二、推荐条件

  1. 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在厅直机关广泛开展争创“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和“五个好”党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山东省水利厅党组关于在厅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水利先锋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提出的“五个好”、“五带头”要求,在围绕科学治水、富民强省、争做水利先锋等方面争创一流、走在前头。

  2.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条件:从事党务工作,具备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熟悉本部门业务工作情况,工作能力强,具有敬业、奉献、创新精神,取得显著成绩;党性强,品性好,作风正,敢于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得到党员和群众信任。

  三、推荐数额

  1.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数额:3个。

  2.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数额:4人,其中专职党务工作者不少于2人。

  3.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数额:25人。其中:

  办公室支部:4人

  政治处支部:3人

  工程处支部:2人

  水土监测中心支部:2人

  规划设计室支部:3人

  综合办支部:1人

  监理公司支部:2人

  施工公司支部:1人

  老干部一支部:1人

  老干部二支部:3人

  老干部三支部:3人

  四、推荐方式

  采取自下而上推荐的方式。各支部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在推荐数额内,推荐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其中,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不交叉推荐。

  五、组织要求

  1.精心组织,好中选优。推荐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是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次检验,是纪念建党九十周年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把推荐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学习先进、推动工作的有效手段,引导和激励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争创先进、争当优秀,不断推动我局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要严格坚持标准,好中选优,充分体现先进性;充分考虑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坚持走群众路线,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2.突出重点,倾斜基层。重点推荐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争创“五个好“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组织和个人。特别是要与我局前期推荐的“创先争优、争做水利先锋”活动先进典型结合起来,充分体现先优典型的导向性,把他们作为重点推荐对象。要注重向基层岗位倾斜。

  3. 整理材料,及时上报。此次推荐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各支部要在精心组织推荐的基础上,认真整理、及时上报相关材料。请于4月15日前上报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书面推荐意见(包括召集支部会议、参加人员、最终推荐意见等内容);4月21日前上报相关推荐审批表等材料。

  

信息来源:职工教育 | 责任编辑:省海河流域水利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