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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省海河局党建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2-03-09

  2011年我局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主线,以服务海河水利科学发展、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目标,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水利先锋”活动为抓手,以省级文明单位创建为载体,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营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浓厚氛围,为我局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强大的组织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一、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重点,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

  1.以学习型班子建设促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每月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加强学习考核。中心组学习要紧密结合形势,班子成员要先学先用,正确处理务虚与务实的关系,坚持理论学习和深入调研相结合,不断增强自身政治理论素养和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强化集体学习研讨,积极推行中心组“学习、调研、决策”机制,促进学习型班子建设。

  认真组织支部开展学习,每年以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加强支部学习的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依据。做好职工教育培训需求调查,制定培训计划,统筹使用培训资源。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坚持学习与工作相结合、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等,以学习促工作,以工作促学习。要求处以上干部党员每年至少精读1本理论书籍、开展1次专题学习调研、撰写1篇有质量的调研报告。

  2.兼顾理论体系学习和业务技能学习。科学把握新形势下广大党员干部思想意识变化的特点和业务能力建设的需求,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基本观点、基本精神等,使理论常学常新,不断增强运用发展中的马克主义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继续学习“六个为什么”等理论教材,采取专题讲座、集中培训、知识竞赛等方式,在真学真懂真用上下功夫,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为水利事业努力奋斗。

  继续抓好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学习。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意见,紧密结合海河流域水利发展实际,按照《山东省水利系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有关要求,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提高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

  二、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契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3.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新《条例》是机关党建工作的基本法规,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全局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全面领会《条例》中蕴含的新成果、新要求和新经验。要对照新《条例》,联系实际,深入查找目前党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制定改进措施。要营造良好氛围,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提高每位党员学习贯彻新《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4.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按照“建设一个好班子、抓好一支好队伍、形成一套好机制、培养一种好作风”的要求,建立健全支部工作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好“书记抓党建”的责任。党委(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增强管党意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在重视、支持、指导党建工作方面做出榜样。

  5.做好党员发展。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力度,按照“坚持标准、注重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严格党员发展条件和程序,切实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认可、作风正派的同志吸收到党组织中来。推进发展党员公示制、预审制和票决制,做好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工作。

  6.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按照中央下发的《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党员培训工作。组织开展“读党史、观圣地、强党性、做表率”系列活动,加强广大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

  7.加强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党务干部的理论素养、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关心党务干部的成长进步,积极支持党务干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学习新《条例》、党务基本知识等为主要内容,做好党务干部培训。组织到先进单位、革命老区参观学习,拓宽眼界,丰富知识,努力提升工作水平和能力。

  8.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等制度,加强对生活困难党员、离退休老党员和普通党员的关怀帮助,营造互助友爱、团结和谐的党内环境。

  9.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牢牢把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这个主题,按照“五个好”、“五带头”的基本要求,把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使创先争优活动真正成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经常性动力。切实组织好“创先争优、争做水利先锋”活动的领导点评工作。认真做好“创先争优”活动转段工作。“七一”前,做好我局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切实加强宣传,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导,推进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

  10.深入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继续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到省直机关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11.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工程的稽查检查工作。做到源头上积极预防,过程中积极纠正,造成不良影响及恶劣后果的予以严惩。

  12.积极做好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认真研究党务公开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公开事项,稳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四、以省级文明单位创建为载体,加强和谐机关建设

  13.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单位。除认真做好省直文明单位复查工作外,要总结经验,提高创建层次,积极申报省级文明单位。对照省级文明单位评选细则,认真分析,查找不足,明确目标。成立申报省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各部门分工负责、协调运转。广泛发动群众,激发职工的创建热情,努力形成全局上下齐抓共建的良好局面。学习其他厅直单位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先进经验,增强文明创建能力。积极做好文明工地等申报工作。

  14.积极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活动。认真组织参加厅直机关红歌演唱会、全国水利系统庆祝建党90周年征文暨朗诵大赛等活动。利用网站、宣传栏等阵地加大建党90周年宣传力度,以海河流域水利建设取得的巨大成绩为重点,宣传我局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增强广大党员的组织认同感、自豪感和党员意识。

  五、以党建工作带动群团工作,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15.健全局工青妇群团组织。工青妇组织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充分发挥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选好配强群团组织的干部,支持工青妇组织根据各自章程开展好职工之家、青年岗位成才、巾帼建功等活动。

  16.工会组织要以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提高群众素质为重点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自身组织优势和工作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引导群众强健体魄、陶冶情操、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工作方式。认真做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引导群众参政议政、扶贫帮困等工作。继续组织开展“文明职工”、“文明家庭”、“合理化建议”等评选工作。

  17、做好机关青年工作。积极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文体活动。在创先争优和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中,引导青年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发展意识和学习意识,积极培养和树立先进青年典型,切实发挥团员青年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18、做好机关妇女工作。加强局女工委自身建设,积极开展纪念“三八”妇女节等活动,继续开展争创“巾帼示范岗”、“三八红旗集体”等活动,充分发挥妇女在机关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各部门:

  《省海河局2011年党建工作要点》经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信息来源:职工教育 | 责任编辑:省海河流域水利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