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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海河局党委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6-08-09

  8月4日上午,省海河局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2016年第8次(扩大)读书会,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读本》2016年版“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领导干部要在改进作风上发挥示范作用”等讲话精神,副局长郑吉顺及工程处、管理处支部两位处级干部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规党纪,带头遵规守纪,严明党的纪律”主题分别谈了心得体会。党委书记张忠主持会议,全体处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党委书记张忠结合当前工作、就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问责条例”是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重要制度创新,彰显了新一届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将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常态的强烈政治信号,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重要保障,对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重要意义。对深化水利改革,特别是对处于事业单位改革关键期的我局如何促进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二要把学习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也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要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树立起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和省委、厅党组、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学实一点,认真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理论联系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不仅要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坚决问责,而且对失责不问、问责不严,应当问责而没有进行问责,破坏法规制度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立起来。坚决使问责在我局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为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要求全体党员要有走在前列的觉悟和心态,在工作上要想在前、谋在前、干在前。要把咬耳朵、扯袖子成为常态,要多一点提醒、少一点问责,使党员干部健康成长,希望保持好良好的政治生态、积极主动的工作热情、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当前正值“七下八上”的防汛关键时期,作为流域防指办公室要树立大局意识和政治意识,要准确把握当前防汛形势,密切关注天气和汛情,做好各种预案,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水利部、省委、省水利厅的工作部署,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做好防大汛抢大险的准备,全力做好防汛工作。各部门要提高失责问责意识,做好承担的各项工作。 

信息来源:山东海河 | 责任编辑:省海河流域水利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