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组织编制流域综合规划、有关专业规划及研究工作。
2、负责组织具有流域控制性的水利项目、跨设区市重要水利项目、流域内平原水库和防潮堤建设的前期工作。
3、负责流域内省以上投资的中小型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的技术审查工作。
4、负责对流域内跨设区市的河道、湖泊、水库上建设水工程项目符合流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的情况进行审查。
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